2012年5月31日上午8点,湘阴县人大常委会许主任来到湘阴县白马寺法庭参参加人民陪审员调研会,随同而来的还有白马寺法庭所管辖区的湘滨镇、南湖洲镇及杨林寨乡的人大常委会主席、村支部书记和该辖区的人民陪审员。整场会议持续了3个小时,大家积极发言,共同探讨法院以及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会议上,法院领导高度肯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工作。人民陪审员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一般都扎根于基层,深入群众当中,有着较好的群众基础,并深受群众的信任。他们对当地群众的情况一般都十分了解,在当事人信息方面的收集及调解过程中,都比审判员更有优势。在对很多案件的处理,不管是审判过程,还是执行过程,人民陪审员总是站在第一线,全力支持法院工作,他们敢说、敢做、敢当;不管是诉前的调解,还是审理过程中的调解,他们都亲力亲为,即使很多时候群众都不理解他们的工作,但他们不说苦、不嫌累。他们在工作中在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记于心,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所以,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开展是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的。
但是,在整个会议各级领导的发言过程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建设,我们仍然还在摸索中,很多方面还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比如人民陪审员专业法律知识的缺乏,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付出的辛劳与其获得的是不成正比的等等。所以,在会议的最后,县人大常委会许主任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先,法院要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力度,在审判活动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率,在工作的开展中要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第二,对人民陪审员要加强素质培训,包括政治素质,即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忠于”: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另外还有业务素质,即法院可以通过集中培训、指导人民陪审员自学法律知识及在平时定期举办座谈会、探讨会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的了解度,这样才能更为有效的开展工作。
第三,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基本待遇,并创建奖惩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
第四,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密切联系,在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上多多听取各方意见,各个过程都坚持公正公开的进行。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十分有意义的,我们只有在各项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