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发后,3月以来,岳阳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迅速部署,并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县1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涉案标的585.75万元,其中6件已得到有效化解,执结标的286.4万元,专项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进。院长王京广多次亲自到党委、政府、政法委、人大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并组织成立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办公室”,主管执行副院长戴清波主抓,执行局长徐大兵任组长,同时抽调执行局骨干力量担任成员,专项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并接受县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确定专人办理重点案件,明确责任,锁定任务,严抓落实。
二、建立台账,规范办案。加强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制度化建设,对党政机关没有执行到位的生效裁判案件摸清底子,建立清晰台账,并全部登录全国法院执行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所有案件执行限时倒计时和个案具体要求,执行过程中加强联动机制有效运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的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格局,确保化解执行积案的切实落实。
三、多措并举,灵活执法。党政债务的形成原因较多,化解难度较大,岳阳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能动司法,灵活执法,多措并举,多元化解,成效显著;如给案件标的较大的君山区政府去司法建议函,要求加大化解力度,建议财政追加预算,切实化解机关债务,建议涉案机关向国资委报告,处置部分闲置资产,或者利用闲置资产融资,加大和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等和解协议。对符合终结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依法终结执行或退出执行程序。
四、加强沟通,上门服务。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讲政治,促稳定,顾大局,促和谐”的工作原则,加强与被执行人的沟通,强调与党政机关的协调与配合,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讲求执行方法,确保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实现权益,同时还要维护党政机关的工作秩序。
五、明确追责,注重效果。对经过反复劝告、讲解后仍以各种借口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甚至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预执行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专项执行工作,要求全体参战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完成专项活动预定目标,对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
党政债务,属于人民内部纠纷,执行清理中既要考虑办案效果,更要讲究政治效果和社会影响,既要化解党政债务,又要保证机关正常开展工作,还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执行人员不能就案办案,僵化执法。这样专项清理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