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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铤而走险贩毒 身患重疾也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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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琼  发布时间:2012-06-12 07:55:58 打印 字号: | |
  下岗失业、家庭困难且身患重疾本应是值得全社会同情和帮助的对象,但身处困境的游某某却没有能积极正确的面对生活,而是试图通过贩卖毒品谋取暴利来改变现状,最终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成为了社会的罪人。2012年6月11日,汨罗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游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千元。

  经查明,被告人游某某下岗多年、家境困难、没有生活来源,2009年被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诊断其患有宫颈癌Ш期疾病,要进行多次手术治疗。后游某某在别人的鼓动下萌生了靠贩卖毒品赚钱的想法,自2011年6月至8月份,被告人游某某先后从一“杨”姓男子手中3次购买毒品冰毒和麻古,贩卖给吸毒人员吴某某、向某等人。2011年8月31日,被告人游某某被汨罗市公安局干警抓获归案,并现场从其住所搜查并扣押了冰毒15包,净重32.3克,麻古309粒,净重27.8克。经岳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理化检验鉴定书鉴定,扣押物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麻古中还另含有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甲其苯丙胺50克以上,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但鉴于其平时表现一贯很好,到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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