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天,跟罗院长去了传说中的雷家鱼塘。之所以说“传说”,是因为同事老早就跟我提到这个鱼塘的养鱼者是四年前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那个帅气的年轻小伙子,如今已摒弃了浪荡不羁的坏习性,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养殖能手。
由于去的早,到鱼塘边太阳才开始露头,晨曦中,鱼塘小屋罩上了一层暖暖的阳光。小屋旁边,一个皮肤略黑的少年正麻利地往篓子里装着鱼。“这就是小雷”罗院长对我说。随着他的描述,我也仿佛回到了四年前。
2008年2月14日晚,另外一个刘姓年轻人得知与其有过节的无业少年柳某一伙在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兴盛南街一歌厅唱歌,便纠集汤某、蒋某、周某某、刘某等十余人准备去寻仇,后觉得人数太少,便打电话叫小雷等人过去帮忙。当晚11时许,小雷随刘某等二十余人冲进了歌厅。刘某等人进去后将柳某等人所在的包厢的板门踢开了一条缝,双方对峙一阵后,刘某等人见无法进入,便退出歌厅。后刘某等人将房间北侧通往包厢的背景玻璃砸坏,小雷用刀将玻璃里面的隔板纸捅出了一个窟窿,随即和刘某等人一起冲入包厢。此时包厢内人已跑光,寻仇不成的刘某等人便转而对歌厅内的设施进行打砸。歌厅的玻璃大门、背景玻璃、投影仪、电脑显示器等物品被砸毁、打烂,经物价部门鉴定,歌厅被砸物品价值8795元。
当年,罗院长正是经办这个案件的法官。对于小雷的定罪量刑,罗院长着实经过了一番斟酌。考虑到小雷犯案时年仅20岁,平时还是比较听话,本质不坏,此次犯案由于哥们义气,且系初犯,案发后,小雷能及时归案,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表现,尚有挽救的可能,判其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罗院长决定酌情给予他重新做人的机会,遂判了缓刑。
事实证明,罗院长当年做出的决定是对的,小雷确实没有让他失望,四年过去了,小雷已从冲动、讲哥们义气的小伙转变成了帮助父母亲养鱼、种菜的劳动健将,并把自家鱼塘管理得井井有条。
谈话间,雷父早已出来迎接,他紧紧握住了罗院长的手:“罗院长,真的感谢您给我儿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您就是他的再生父亲啊!”这位纯朴的农民把家里所有的好吃的都拿了出来,并给我们搬来了凳子,每人泡了一杯热腾腾的姜盐豆子芝麻茶,他的热情让我们有些受宠若惊。“每次来小雷家回访,雷爸爸都非常客气,让我很是感动”罗院长对我说,“在我看来,我所做的其实并不多:尽职尽责工作,摸着良心办案,不偏不倚地维护公正,尽可能完美地实现法律惩戒、教育、扬善抑恶的功用,这是每个法官都会做到的。可每次群众给我的回报却是很多很多,这个案件的效果比我预估的还要好。如果在审判的同时,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当事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做人准则,这又将最大限度地实现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价值。小雷的转变也让我更清楚地明白规范量刑、慎用刑罚的意义。”
小雷洗干净手,换了身衣服,走到我们旁边,有点腼腆。他红着脸,一个劲儿地重复保证着:“罗院长,我再也不犯错误了,再也不犯错误了……”褪去了身上的鱼腥,这个瘦瘦的小伙子显得挺稚气、可爱。太阳在他后面升起,此时的天空已显得分外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