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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引纠纷,邻里结怨多年;庭前巧调解,双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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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2-06-18 10:24: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宅基地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冰释前嫌,有效的化解了双方积怨多年的矛盾。

  原告何某与被告张某系地基并排相邻的邻居,双方因为地基界限问题一直纠纷不断。自从2009年以来双方因地基问题已导致几次斗殴,所在村委负责人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几次调解均未成功。2012年上半年双方又因地基问题发生斗殴,当事人双方及家属四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更大的矛盾一触即发,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转化为民转刑案件。梅仙司法所知晓该案后,建议双方到法院处理,最终何某向本院提起诉讼。

  平江法院梅仙法庭贺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已经积怨多年,矛盾很深,决定先组织双方亲属、该村村委会负责人以及梅仙司法所到场就此次纠纷进行一次调解。调解当天,双方均到场参与了调解。考虑到双方是因为地基界限问题而引起的打架,如果不解决双方的地基问题就算打架一事得到了解决,双方的矛盾依然存在。在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以及事实经过后,贺法官提出由原告收购被告房屋及地基或者由被告收购原告地基并且就打架一事双方相互折抵两种方案希望双方考虑,以彻底解决双方存在的矛盾。方案提出后,双方均表示同意,但是还需要时间考虑。随后,贺法官确定开庭日期,希望双方能够在开庭当天做出决定。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当场后,均表示接受贺法官提出的第二种方案,以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当前,在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并且短时间内难以得到解决。因土地而引起的纠纷在农村非常普遍,此类纠纷双方往往结怨很深,甚至牵连到家族纠纷、集体纠纷,不妥当处理双方的深层次矛盾,往往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法庭作为处理此类纠纷的排头兵,责任重大。这要求我们基层法官在处理此类纠纷中,要积极思考、创新思路,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来源: 平江法院梅仙法庭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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