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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率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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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李妍  发布时间:2012-06-19 09:05:49 打印 字号: | |
  6月18日下午,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宽敞明亮的诉前调解室里来了几名当事人,他们七嘴八舌向法官倾诉自己的委屈,要求立案告状,立案庭的法官们面带微笑,一边仔细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一边不时用笔在纸上记录着,这是该院立案庭今年来最常见的情境。今年以来,该院为能更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强化了诉前调解工作新思路,确定调解制度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情、理、法的结合,重视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截至到发稿日,共收案500多件,其中通过诉前调解结案32件,撤诉27件,诉前调解结案达10%以上。

  今年5月,一名年轻女性王某满面愁容来到立案大厅要求离婚,法官们了解情况后得知,该女子的丈夫陈某为湖南省一名小有名气的剧团演员,两人于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02年在临湘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陈某沉迷吸毒,两人逐渐产生矛盾,王某多次要求离婚未果后只好采取诉讼手段。立案庭吴晓斌庭长在审查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受理,在征得王某的同意后,吴庭长接通了被告陈某的电话,陈某听后情绪十分激动,坚决反对离婚。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吴庭长耐心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的桥梁,在了解到陈某正在劳教所强制戒毒之后,积极地与劳教所建立了联系,通过劳教所进行多方劝导。在公事公办之中也不忘人情,考虑到陈某不方便处理事宜,吴庭长多次就子女、财产等问题向陈某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保障双方基本权益,并在与陈某联系中多次鼓励他好好戒毒,重获新生。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矛盾缓和,最终达成协议。案了,情未了,此后吴庭长又多次向劳教所询问陈某后期情况,据悉陈某在离婚事项处理完毕后情绪逐渐好转,表现极好,不但在3个月内体重增加了10多斤,还有望将2年的强制戒毒时间缩短,争取能早日出来。
来源: 临湘 法院
责任编辑:袁硕望 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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