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令某曾因犯抢劫罪被上海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满出狱后,他回到岳阳老家,成天无所事事,因缺钱用,左思右想之下,又重蹈覆辙欲,假冒租房者上门看房,对孤身在家的房主实施抢劫。近期,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令某在“赶集网”“58同城网”、“百姓网”等多家网站搜到多条本市室内房屋出租信息,逐一登记,再购买不记名移动手机卡,确定房主为女性后,便上门看房观察环境,等确定对方为单身女性后,以再次看房的名义进入室内,实施抢劫或强奸。2011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令某分别在本市岳阳楼区XX小区和XX公寓作案两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又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令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如何防范类似案件?法官提醒市民,尤其是女性房主,在出租房屋时,可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届时看房者将在中介公司业务员的带领下看房。如果不通过中介公司,自行发布租房信息的,最好不要过多透露个人信息。其次,对看房的陌生人,应当先约在人多的公共场合会面,查验对方身份证明,在看房时最好有其他人一起陪同,避免女性单独陪同看房,并且看房时最好敞开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