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是好把式,但用空白货单套取货物、获得货款那便是违法犯罪的活了。最近,岳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某职务侵占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2011年12月,时任某陶瓷厂成品车间主管的被告人肖某经表弟介绍,认识了湖北省通城县的陶瓷经销商李某。李某多次打电话给被告人肖某,要求被告人肖某为其从该陶瓷厂购进瓷砖。被告人肖某想到之前自己在帮助销售部人员出货过程中,曾经私藏了两张已经加盖了出厂证的空白产品出仓单,便想利用这二张空白出仓单为自己获取非法利益。2012年1月底的一天,被告人肖某利用职务之便,用那二张产品出仓单,将该厂库存的1160件陶瓷以每件60元的价格销售给李某,被告人肖某从中获利66400元及价值170元的香烟一条,所获赃款均被其用于偿还赌债及其他开支。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批陶瓷价值人民币76560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退换绝大部分赃款,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处其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