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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一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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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虎波  发布时间:2012-07-10 07:49: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被执行人主动到平江法院将两起案件履行完毕,这已是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第七起案件。

  2004年,被执行人许某因养猪亏损八十余万元,其债主纷纷向法院起诉。该院共受理诉许某案件八起,涉案金额达五十余万元。当时,许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供其一家六口居住的房屋一套。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许某借贷纠纷系列案中,大部分案件是许某主动要求其债主起诉,其原因是许某担心以后还不起,卖掉房子可以让这些债权人能减少损失。

  平江法院干警通过调查了解到,许某在当地讲话算话,信誉极佳。考虑到许某仅有可供居住的房屋一套的实际情况,在征求了所有申请人的意见后。该院研究决定同意了许某外出打工还债,查封其房屋的申请。八年来,负责该案执行的干警换了几位,但每年的五八腊三节前夕,都会按时跟许某联系,敦促其按时履行。如不能按期履行,干警就上门进行执行。经过本次履行后,许某系列案件仅剩一起未完全履行,该院已要求许某在农历年前将该案履行完毕。

  平江法院在对涉农村案件的执行采取和解为主,强制执行未辅的执行方式。在平江形成了良好的执行氛围,许多案件在判决后当事人能自行和解。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与社会。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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