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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关园门讨租金,法官调解重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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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2-07-12 09:50:29 打印 字号: | |
  你不交租金,我就锁上校门,一个简单的事情闹得双方剑拔弩张,甚是紧张。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妥善化解了这起纠纷。

  原告方某承包了村里一旧学校开办幼儿园,两年后方某将该幼儿园转租给张某,约定租金35000元,张某支付了27000元,尚欠8000元,后张某又将幼儿园转租给第三人王某。方某多次催讨剩下的8000元,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付,方某一气之下锁上了幼儿园铁门,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支付8000元租金。

  法院受理后,为了让小朋友们早点重新回到校园,承办法官在立案当天下午就召集原告方某、被告张某及第三人王某进行调解。法官首先严厉批评了方某锁幼儿园校门的过激行为,告知权益应以正当的途径来维护,锁校门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运行,经过批评教育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表示愿意放弃1000元。法官转而做张某的工作,张某说自己经营幼儿园效益不好,不是不想给,只是一时拿不出来,法官耐心讲解支付租金是理所当然的,现在已经因为租金的事影响到小朋友上学,小朋友们是无辜的,应立刻支付剩下的租金,经耐心做工作,被告张某愿意支付5000元。在旁边参与调解的王某看到原、被告均作出了让步,遂当即表示愿意支付2000元给方某。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方某、张某、王某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当庭兑现,原告拿到钱后当即托他人打开了校门。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迅速化解,小朋友们又可以开开心心上学了。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邹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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