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人应该关心什么?这是一个伪命题。
——题记
我从来不知道枯燥的行政法可以这么有趣,让我一个下午盯着屏幕舍不得移开眼睛。或许,一个优秀的学者,不是只在书斋里埋头研究,而是能将自己所关注的,所思考的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使之加入到他思考的队伍中去。
王锡锌,一个著作等身的学者,他眼中的行政法,不是呆板地躺在法条中,他也不想教我们如何运用行政法来管理这个社会。他教给我们的是一个方法,一种看世界的角度。正好他所言:“一个法律人应该运用批判的武器,但是更应该寻找建设的途径。”我的理解是建设的前提是有批判精神。在法律与政治紧密结合的中国,他带着一个学者的良知,针砭社会时弊,并剖析背后的法律与政治问题。他敢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这十二个字的现实是“大量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并坦言自己没有想到最后四个字,还以一个开放式学者的态度欢迎大家给他提供中国法治现状的“四个字”。这是多么难以可贵的包容心态。
中国存在问题,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人都能够感受到,但不是每个人敢说,每个人敢在大庭广众前说。对中国问题,王教授不拘泥于大众的说法,他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因此他的许多看法就有着强烈的个人色彩。比如钓鱼执法,在许多人对之大加批判之时,他却提出,钓鱼执法是行政机关无奈的选择,因为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违法者拥有信息优势,执法者是被迫为之。他举例说明“黑车”问题就是如此,“黑车”司机将他送到机场之前就收钱,到机场之后就声称是朋友送自己就可以脱掉干系。如果你认为他在做政府的代言人,那你就错了,他看到了现实中民众维权与政府维稳之间存在的深刻矛盾,法律问题“政治化”日益严重,既得利益集团愿意维持腐败现状,政府在设租与寻租中谋求利益,他借用网络言论“政府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来表明自己的立场:法治建设只做了皮毛。
中国问题的解决思路在何处?通过政治改革突破法治改革困境。中国的问题不是只有中国出现过,现在号称世界上最自由民主的美国也曾要求黑人给白人让座,可是,在60年代,一个黑人老太太的“公民”意识的觉醒让整个美国变了样。在讲求改革的今天,自我革命是一个悖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仍旧在路径依赖中缺乏动力。其实,中国的老百姓要求没那么多,中华民族也是世界上最能忍的民族,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本质上就是民权问题。中国的“去政治化”的法治创新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从“还利于民”到“还权于民”。这样的说法,你不是没有听说过,只是从一个行政法学者嘴里讲出来,着实有些意外。他带着他自己特有的批判思维,领着我们分别走进中国的底层和高层一探究竟,看清“政法守法意识与民众守法意识双重匮乏”现实之后,找到社会治理的最佳手段——在体制构架内以法治促政治。法治仍是其宣读的重点,他的理想国还是一个法治国家。
我承认,我被他影响了,被他的独立学术精神影响了,被他的独特思维感染了。听了一下午的课,我突然发现,原来中国不是我一直想象的那个样子,中国还有另一个背面,中国政府有着另一张皮,不为普通人所知,或者说,普通人难以通过自己的眼睛去得知。我自认自己是一个法律人,对于社会现实有着自己的思考,但那些看法都是随大流的,没有灵魂的,可以说是单纯地人云亦云的。我看到农民工讨薪,只看到了蓬头垢面的农民工单薄的身影,想到了他们可能不太幸福的生活,觉得他们多一些钱就可以幸福一些,我没感受到他们没有话语权的孤单无助,没有参与权的彷徨迷茫,他们就像一个社会的局外人,戴着弱势群体的帽子,旁观别人的美好生活。
王教授说,现在有一个概念需要被认知,这就是“公民”概念,公民平等!平等与权利是早已尝过的概念,只是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忘记了他人,忘记了一个法律人所负有的责任。重提起这些法律的基本词语并不难,需要的只是一个有良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