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岳阳中院“道德讲堂”第二讲由岳阳中院法官何石朝主讲。讲堂设在岳阳中院五楼道德讲堂。
何石朝法官以《拒绝语言腐败,恪守司法道德》为题,讲述了语言腐败的危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恪守的司法道德。
讲述后,岳阳中院刑一庭法官陈勇说:何石朝同志今天讲的一堂课,是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语言文明是第一印象、第一反映,平时我们都有点人云亦云,传播有损社会公德的语言文字。听了何石朝同志的课后,我们深深感到作为人民法官,要首先从语言文字文明做起,颂扬美德,拒绝腐败语言,构成文明和谐社会。
讲述前,岳阳中院干警齐唱了《歌唱祖国》,观看《中院文化建设掠影》光碟,齐诵范仲淹著《岳阳楼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