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做生意讲的就是“笑迎天下客”,和气才能生财。其中既说的是本生意经,同时也暗含了做生意难免会有“忍气吞声”之时。饭店老板老杨恰恰因为一时没有忍住脾气,跟顾客较真比狠,结果就上了法庭,并被判处刑罚。
被告人老杨携全家在京珠高速岳阳县出口处经营了一家小饭店,做的就是南来北往的车主和乘客的生意,因为饭菜味道可口,老杨家的生意一直都挺好的。2011年7月31日凌晨1点左右,乘坐客车北下深圳的湖北籍青年冷某、陈某等人来到老杨的饭店里就餐,因为客多人手少,冷某等人点了菜却迟迟不见上菜,因此先后与服务员以及被告人老杨发生了纠纷,冷某等人出口相骂的同时动手推搡了被告人老杨,老杨站在一旁的儿子小杨看了以后心里虽很生气,但是仍出口相劝,冷某等人才罢休。饭后,冷某想在饭店柜台前买点东西,当时心中窝着火的小杨没有搭理,冷某等人便借故对小杨打骂起来,见此情形,被告人老杨赶紧出来制止,并叫对方不要招惹生事,不要在自家地盘耍狠,年轻气盛的冷某仗着自己还有几个同乡在场,并未收敛,被告人老杨一气之下,从后院抄起一根螺纹钢,对着冷某等人一顿乱打,当场造成陈某头部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