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随着终考的哨声响起,012年湖南省第六期预备法官培训圆满结束。我和同事一起收拾好行囊踏上了回岳阳县人民法院的旅途。
在这白驹过隙的一个月里,我们汲取了知识—学习了大量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法学课程;我们收获了友情—结识了许多和自己一样意气风发的“同学少年”;我们坚定了信仰—立志成为一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好法官;同时我们也更加深刻的理解 “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对于我们这群即将踏入审判岗位的年轻法官的意义。
“立身不忘做人之本”这一做人做事的态度贯穿于本次预备法官培训的每一堂文化课程,每一场庭审观摩,每一次课外活动,每一处食宿的细节之中。特别是在本次培训最后一堂课—法官廉洁司法教育中,黄奇主任鲜明的阐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谆谆告诫: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在法官廉洁司法教育的课中,历数了近年来法院系统内部被查出的各级审判员,他们之所以目无党纪国法,肆意妄为,说到底是丧失了对立身乃做人之本的深刻认识。有的人视名利为做人之本,剽窃论文,抄袭专著,但求虚名,不务实际;有些人视权势为做人之本,阿谀奉承,结党营私,权利寻租,公权私用 ;有的人视财富为做人之本,搜刮原告,压榨被告,行贿受贿,贪财爱物;有的人视享乐为做人之本,行乐在前,做事在后,包养情人,暴殄天物......
面对以上惨痛的事实,我们除了扼腕叹息之外,更要警觉醒悟。“人以品为重,官以德立身”,对于审判员们来讲,立德就是立身之本,立德就是做人之本。立德不仅仅是个人修养的问题,更加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牵连着国家的和谐稳定。
立德修身就是面对名利要自省,面对权势要自重,面对财富要自警,面对享乐要自觉。有些人在走上审判岗位之始,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但时间一长就难以抵住诱惑。从接受小恩小惠到主动贪名慕利,从搭顺水人情到主动笼络人心,从礼节性交往到主动拉帮结派......道德的底线就这样越摆越低,直至完全冲破,堕入犯罪的深渊。
故修身立德贵之以专,贵之以恒。对于我们而言就是要从预备法官培训的第一天 起,让外在的道德要求化为内在的道德本性,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这种精神贯彻到工作生活的每一天。只有这样,我们的“身”才能真正“立”于天地而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