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法官教你如何打“官司”之九
为什么会出现有的当事人觉得有理却打不赢官司?
发布时间:2012-08-09 00: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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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陈军法官说:有些案件,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一万元,打了借条,事隔不久,张三归还了该笔借款,但忘记向李四索回借条。又隔半年后,李四持借条要求张三归还借款,张三抗辩已经归还。在这种情形下,张三如果没有其他效力更高的证据证明已经归还了借款的话,就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这个案件中,张三肯定觉得自己有道理,甚至周围群众也觉得他有道理,但却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法院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法官主要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尽量还原事实真相,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交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话,法官就不能还原案件真相,也就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导致有些当事人觉得自己有理而法官不支持,所以,法官支持的是证据,维护的是社会秩序,即没有证据而支持的话,社会就会出现混乱。由此,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首先要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其次要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及时提交证据;第三,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要及时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如果有相反的证据也要及时提交。只有在取得证据优势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打得赢官司。上面的案件中,张三虽然还了钱,但他不能提交还钱的证据,所以败诉。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