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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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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良 张蕾  发布时间:2012-08-17 16:32:53 打印 字号: | |
  “老黎,跟我们就不要见外,拿着!”

  8月13日下午,君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良带领两名行政庭的法官下乡回访,刚进许市镇高台村就看到一向沉寂的黎家有不少人进进出出。原来黎仲本的房屋受到台风海葵外围风雨的洗刷受损严重,风雨刚过,不少村民主动来帮手维修。得知情况,梁院长与两名法官一合计,当即将三人身上所有的钱3000块全部给了黎仲本。看着硬塞入手中的钱,62岁的黎仲本眼中有些湿润,千言万语尽在一谢:“谢谢,谢谢法官!”

  11年前,黎仲本是许市镇高台村的党支部副书记,因对当时的村支部书记江某在村财务工作上有意见,联名另一名村委会成员李某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黎、江二人由此反目。当地镇党委给予了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江某调离,不久,江某以诬告诽谤罪将黎仲本和李某告上法庭。按照自诉人江某提供的证据,经开庭审理,君山法院作出判处黎仲本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黎不服,多次上诉、申诉,经岳阳市中院二审、再审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为此,黎仲本走上了长达12年的上访之路。2011年12月,岳阳市中院根据黎仲本提供的新证据,决定重审此案。君山法院高度重视,抽调三名资深法官对此案进行审理,并指派一名分管院领导跟踪督办。由于江某在2012年4月13日、5月3日两次开庭时均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审理,据此,君山法院依法作出按照自动撤诉处理的裁定,本案在法律程序上最终得到了公正处理,黎仲本由此洗清了不白之冤。

  “审理结束,法庭内的工作虽然完成,但法庭外的工作我们仍在继续。”负责督办该案的副院长梁良如是说。目前,君山法院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恢复黎仲本党籍,帮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君山法院法官这次用实际行动资助黎仲本维修房屋,可谓是:案结了,情未了……
来源:君山法院
责任编辑: 梁良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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