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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家湾法庭:诉调对接巧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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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丽  发布时间:2012-08-22 10:53:25 打印 字号: | |
  通过运用诉调对接,岳阳县人民法院荣家湾法庭又一次成功化解了一桩纠纷:

  2012年7月1日上午9时许,麻塘镇居民汤某受雇在张某和胥某从孙某处承包来的某学校护坡工程工地上抬片石,不小心摔倒,但当时汤某未在意,贴了块膏药又继续干活,中午其步行2公里到就餐点吃饭。饭后汤某躺下休息一段时间后感觉身体不适,旁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第九右肋骨骨折,肺部感染。后汤某在医院进行肺部修补手术,自7月1日至7月8日用去医药费4万余元,而医院告知其仍需继续住院。在汤某家属的多次交涉下,张某支付了医药费12800元,余款再不肯支付。屋漏偏逢连夜雨,7月11日,汤某的的儿子在帮汤某收割稻谷过程中,中暑死亡。

  汤某的家人情绪激动,找到张某等人理论,认为汤某是在工作时受伤,如果汤某不受伤,其儿子也不会死,要求张某、胥某、孙某和某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张某等人则认为汤某虽在工作中摔倒过,但受伤仅仅是一根肋骨骨折,根据不需花费几万元的费用,而汤某本身就患有肺病,这次手术是治疗肺病,与摔伤无关。自己出于人道主义已支付了部分费用,汤某再要求索赔是无理取闹。双方见面后剑拔驽张,矛盾一触即发。汤某的家人随后到麻塘镇政府要求处理此事,麻塘镇司法所组织三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但孙某等人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8月17日,汤某家人向岳阳县法院荣家湾法庭提交诉状及先予执行申请书,要求对方先予支付医药费10万,并依法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荣家湾法庭的法官的收到材料后,耐心向其家人解释,汤某现仍在治疗阶段,其损失缘于摔伤还是疾病目前难以定论,先予执行有困难,起诉也不能马上解决急需医药费的问题,建议先调解。通过做工作,汤某的家人同意由法院安排协调。

  当日,法庭委派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从下午三点一直进行到晚上八点,中途调解人员不断与法官进行电话沟通,交流看法。汤某家人的要求从几十万降到十余万,再降到五、六万,而张某等人也从原来的一分不出到二万、三万慢慢增加,最终双方在总额4.88万的数字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当即制作了调解协议,并连夜驱车送到汤某住院的医院由其签字确认,至此双方纷争尘埃落地。
来源:岳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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