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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被诉离婚欲自杀,法庭调解好合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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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灵平 刘虎波  发布时间:2012-08-31 07:17: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被告由来时的悲愤欲绝,到拿到调解书离开时的笑容满面,她表示结束这段婚姻对自己也是种解脱,以后再也不会有轻生的念头。

  2005年7月钟某与熊某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女,原被告婚后前几年在原告部队生活,后来转业到平江某单位工作。这本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但由于双方缺乏理解和信任,经常争吵,钟某分别于2010年11月4日及2011年6月16日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钟某与熊某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责令各自反省自身问题,两次均判不离。今年4月,钟某再次向平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当法庭的应诉材料送达被告时,被告熊某当场情绪失控,欲跳楼轻生。幸亏法庭工作人员及时拉住,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7月开庭当日,熊某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巨大,却换来钟某的薄情相对,情绪多次失控。而钟某则认为被告性格怪异,坚决要求离婚,案件陷入僵局。办案法官考虑到这已是第三次起诉,钟某与熊某感情确已破裂,但熊某情绪异常激动,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纠纷,办案法官决定以调解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该起案件。

  为了解决该案,法官通过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约双方当事人再调解等多种手段,从夫妻既往感情、脾气性格,讲到子女抚养,甚至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些大道理。连续一个月的调解,被告终于被法官的热情所感动,慢慢的认识到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同意了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最终,钟某在法庭的主持下,拿到了14万元的财产分割款并获得了子女的共同抚养权,法庭完满的调解了该案。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胡灵平 刘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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