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十三岁的平江县长寿镇女童郭某,被朋友邀至宾馆玩耍,不料却身陷囹圄,被朋友的两个男性玩伴强行猥亵。近日,平江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之一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另一被告肖某案发后潜逃,目前已被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判决。
2012年2月15日晚,十三岁女童郭某接到大其两岁的朋友周某(女)电话,邀其到长寿镇一宾馆玩耍。郭某到后,发现房间内除周某外还有三名男子杨某、被告易某和肖某,几名男子正在吸食毒品麻古。尔后,被告肖某离开房间,杨某和郭某朋友周某便上床睡觉,被告人易某也躺上房间内的另一张床。郭某见势不妙,提出要送其回家,但无人应答。周某叫郭某睡到被告人易某的床上去,郭某无奈,便和衣躺到易某的床上,易某见状即亲吻郭某,并不顾郭的反对,脱下其牛仔裤,用手抚摸郭胸部和阴部。不久被告肖某回到房间,亦对郭某进行抚摸。遭到两人猥亵的被害人郭某哭喊,同房的杨、周才出面制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当庭认罪,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精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肖某案件亦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