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本应当相互信任、相互包容,岂能因无端猜忌就要轻率闹离婚。丈夫邹某与妻子王某已经牵手走过了二十四年的风风雨雨,日前两人却因为妻子的无端猜忌闹上法庭坚决要离婚。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于1986年经人介绍相识,1988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工作,小儿子在陕西某部队当兵,一家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相亲相爱,生活十分幸福。自2010年起,因妻子怀疑丈夫与她人有不正当关系,两人经常吵架、摔东西,闹的一家人鸡犬不宁。丈夫深感无法释怀妻子的疑心,遂起诉要求离婚。诉讼中,原、被告之子均表示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希望法院调解双方和好。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且结婚已经二十四年,双方已经建立起了较好的夫妻感情。丈夫因被妻子无端猜忌而置家庭、亲情于不顾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太理智。妻子坚称丈夫有外遇,但是却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法院对此不予采信。只要原、被告双方珍惜已经建立的夫妻感情,相互信任、相互包容,夫妻仍有和好可能。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
后记:目前,因为夫妻之间猜忌引起的离婚诉讼越来越多。猜忌是婚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弄不好就会毁掉美好的感情和幸福的婚姻,甚至让很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分崩离析。聪敏的夫妻应当懂得如何一起努力去巧妙化解猜忌,被猜忌的一方要做好自己,恪守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而猜忌的一方要多一些信任和释然,夫妻俩只有在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中为自己心中的猜忌做减法,才能够为彼此的幸福做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