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在全市公捕、公判大会上对周某某等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作出了一审宣判,合议庭考虑到强奸犯周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逾花甲之年的周某某,自2007年起,连续、多次背着自己的妻儿老小在自家和受害人何某的外公外婆家诱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何某,致何某怀孕并产下一男婴。由于无人接生、无人管护,一个无辜的弱小生命在出生后的几个小时就夭折在了被害人何某的床榻之下。
据知情人士介绍,被害人作为遗弃女被好心的夫妇何某、刘某收养,由于生计的需要他们常年在外打工,养女交由何某的岳父母护养,老人家除了为其洗衣做饭外,被害人的学习和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任何帮助和保障。学校除每天安排的课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辅导外,也没有及时观察到学生在思想上和身体上的变化,以致受害人在不断遭受人身摧残的同时坚持着“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难想象,被害人何某这个远未成年的小女孩,在身体受到摧残、怀孕、生产的漫长过程中所受到的煎熬是何等的痛人心彻!
痛定思痛。如果被害人的养父母何某确因生活所迫需外出打工,遂将养女带在身边或交由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托管;如果学校能将留守儿童登记造册并在生活上、学习上和校外时间上给予必要的额外的关爱,那么,留守儿童中诸如此类悲剧发生的机率就会大大减少甚至可以杜绝。为了孩子、为了明天、为了祖国的未来,请家长、学校、社会一定要十分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