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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借款纠纷逾十六载 法官调纷解疑胜似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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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2-09-29 08:37:17 打印 字号: | |
  2012年9月21日上午,一位年逾六旬的老人捧着一面锦旗来到荣家湾人民法庭,握着法庭工作人员的手道:“我从北京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法庭感谢张丽法官,谢谢她为我的案件所付出的努力,她不是我的亲人,但胜似亲人。”

  1996年7月,欧阳老先生的侄子欧某向欧阳老先生借款,欧阳老先生因担心借款被妻子知道会反对,便自己在当时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立据借款3万元,将该款交给了欧某,欧某向欧阳老先生出具了欠条。但此后欧某做生意亏本,无力偿还。而基金会于1998年清理债务,无奈之下欧阳老先只好自己到处借款以偿还基金会的债务,其妻子知道后家庭一度爆发战争。此后欧阳老先生定居北京,为催款饱受精神折磨。2010年春节后,欧某客死他乡,其子女得到了二十余万元的补偿款,该款由欧某的妹妹保管。欧阳老先生几次从北京回来,请出家族亲友与欧某妹妹交涉还款事宜,但均无效果。其随后又请求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但欧某妹妹不见面,而欧某儿子又远在江苏打工。无奈之下其诉诸法庭。

  荣家湾法庭的张丽法官受理该案后,经过对案情的梳理,有了初步的想法:从维护双方亲情出发,争取调解此案。张法官通过各种渠道找到欧某儿子的电话,在让其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后,向其讲解法律法规,并从人情亲情方面做其思想工作。在多次电话沟通下,欧某儿子同意调解,并提出了一个和解数额。张法官随后又反复和欧阳老先生联系,表达了对他多年催款未果的同情,同时也向他分析了本案存在的对其不利之处,如能和解将是最和谐的结局。欧阳老先生被张法官的真诚感动,同意让步并也提出了一个和解数额。此后又经过多番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在数额上达成一致,随后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欧阳老先生向法庭撤诉。
来源: 荣家湾法庭
责任编辑: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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