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方某某、胡某某、朱某某等人涉恶案件,该案共有18人涉案,除已判刑和在逃的人员以外,共有10名被告被以绑架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起诉,最终,1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不等。
2010年11月,嫌疑人方某某、胡某某等人随意殴打外地人,致三人轻伤,任意损毁车辆等财物,数额较大;控制人质人身自由,勒索财物;非法持有毒品;明知他人盗窃的财物仍帮助销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关注。
为了确保案件顺利得到审理,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阵以待,精心部署,从值庭、押解、安检、看管等环节入手,加强警务保障,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在该院党组的全力支持下,法警大队调集精干警力二十余人,精心作好警务保障预案,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到传带被告人有条不紊,传召证人庄重大方,制止旁听人员违纪。从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中午没有休息,法警们精神抖擞,专心履职,整整二天开庭,审判庭内无一人吸烟,无一人接打手机,无一人喧哗吵闹,确保庭审秩序良好,使案件得到了顺利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