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栗山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闹离婚的是一对刚结婚两个月的年青人。
李某与王某于2012年6月在深圳打工时相识,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两个月后,二人便瞒着各自的父母在平江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却一直未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与婚前的甜蜜不同,婚后两个星期二人便开始为些琐事争吵。且王某经常怀疑丈夫李某与前女友仍有来往,导致两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婚后两个月就开始分居。
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均表示当时结婚过于草率,彼此了解不够,也没有建立互相的信任,夫妻感情基础不牢,同意离婚。就这样,相识两月便闪婚的夫妇在新婚三个月后闪离。
法官提示:青春需要激情,理性亦不可少。爱情珍贵,婚姻神圣。莫轻易牵手,勿随意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