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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后夫妻相亲后草率结婚,法庭主持下好合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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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2-10-16 16:55:28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0月9日,在平江法院梅仙法庭的主持下,原告刘某与被告协议离婚,结束了短暂的婚姻,开始了新的生活。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都是八零后,因常年在外务工,一直都未找对象。2010年年底,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不到半年后便举行了订婚仪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发现由于认识时间较短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由于当时草率结婚,婚姻期间双方又不能很好的沟通理解,导致双方矛盾越来越深,夫妻感情逐渐淡漠。

  最终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一起来到法庭要求离婚,法官在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后,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劝说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多理解多沟通,看有无和好可能。但由于双方当初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缺少沟通,对如今的婚姻现状都非常不满,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官在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为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离婚协议。

  当今社会由于年轻人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很多年龄稍大的青年男女在父母及及亲属的安排下相亲,迫于家庭的压力,未婚青年在相互缺少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结婚,由于缺少了解,婚姻期间矛盾不断,导致离婚的可能性增大。法官建议八零后步入婚嫁的青年都应该慎重的对待自己的感情,在双方相互相处了解清楚后决定自己的婚姻,避免草率结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来源:平江法院梅仙法庭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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