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郑某想钻法律空子,拿着钱已归还但债务人没收回的欠条去敲诈他人,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郑某妻子看不惯他的行为,也决定与郑某分居,为此郑某后悔不已。
2008年8月,四川籍被害人向某在汨罗做生意欠谢某货款1万元,向某出具了欠条,第二、第三天,向某分两次将1万元归还给了谢某,因谢某忘带欠条,向某没有将欠条收回。十几天后,被告人郑某得知此事,趁谢某没留意,将欠条拿走,乘机找向某索要1万元,并将向某的货卸下相威胁,向某无奈,只得又给1万元给郑某,将欠条收回。
案发后,郑某于2012年7月2日主动投案,并将赃款退给向某。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