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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真正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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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高峰  发布时间:2012-11-09 10:21:40 打印 字号: | |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而且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在当今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我党牢牢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深深知道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实理念极其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基层人民的特点。笔者认为,要做一名真正的人民法官,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做人民疾苦的知情人。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就要深入调查,了解案件当事人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在基层,特别是农村,一些很小的利益纠纷都会导致矛盾的激化。这时就要求我们法官把自己摆在当事人的位置感同身受。“人民利益无小事”,必须用严谨的态度,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考虑、研究。决不能随口应付,坐堂办案。

  二是要做人民的贴心人。爱民如身,必得其情。为民善者,必得其心。农村是典型的人情社会,纠纷的当事人一般素质不高。我们在处理纠纷时就要充分考虑到。说话要注意措辞——尽量朴实、多讲乡俗、俚语;还要为当事人考虑到案件处理前后人际关系变化。处理方式上也要尽量邀请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本村的村干部参加。村里的矛盾就要尽量在村里调节好。这样,乡亲见面,也会避免尴尬。

  三是要做人民的知心人。做群众的知心人就是要赢得人民的信任,让群众能够在法官面前诉苦衷、讲实话。我们需要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加强调查研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要放下架子,沉下心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党对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整的执行到群众中去,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人民心中值得信赖的好法官。

  国家乃载民之舟,舟行大海猝遇风浪,当官民同心互助,以谋共济。在国际形势异常复杂的形势下,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真正做到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国家之舟上一名合格的划桨者。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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