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的普通农民,却屡屡冒充厅、局级官员得手,在六年时间内,以帮忙解决公务员身份、安排工作和购买房产等为由疯狂行骗,诈骗金额达105万元。
李某的“假官”之路开始于2006年。2006年11月,被告人李某假冒湖南省军信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利越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总经理李某的身份,以邀请他人购买挖掘机承包106国道工程为名,共骗取人民币10万元。该案得手后,李某觉得找到了一条发财大计,从此行骗之路一发不可收。此后至2012年4月近六年时间内,被告人李某先后冒充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岳阳市卫生局局长、平江县信访局副局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忙解决公务员身份、安排工作和购买房产等为由,骗取了被害人孔某、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05.6万元,并基本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骗取现金已被挥霍,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平江法院酌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