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毒品交易过程起纷争致人死亡案,曾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此次审判距案发已过去6年。
2005年9月11日,曾某在与人进行毒品交易过程中,因对方所给毒资不够,拒不肯交付毒品,对方持刀抢夺毒品并抢走其随身所带钱包。曾某爬起来追赶,见一人在逃跑途中摔倒,曾某追上连刺数刀致其死亡。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2011年12月,曾某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潜逃6年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杀人因对方伙同他人抢劫其毒品和钱包,被害人有过错在先,且双方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有从轻判处的情节,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岳阳中院在此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否则,无论你身处何地,都逃不掉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