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的处理了曾一起诉李三健康权纠纷案件以及李三起诉曾二离婚纠纷案件。
曾二与李三本是夫妻,近年来因曾二怀疑李三有外遇,双方为此矛盾不断,继而引起两个家庭的对立。2012年4月曾二与李三姐姐发生矛盾,曾二电话通知其姐姐曾一到李三家,双方亲属揪扭在一起,造成曾一、曾二均轻微伤。事后,李三认为曾二多年来一直无理取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曾一认为李三殴打将其致伤,将李三告上法庭。
梅仙法庭承办法官受理两案后,认为此事均系家庭矛盾而引起,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两个家庭的矛盾升级,如果能够调解解决是最佳方案。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时及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法官的倾力工作,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理解,并且最终促成了两案的圆满解决。经法院主持调解,曾二与李三都认为婚姻不可能继续走下去,双方均同意离婚,李三给予曾二经济帮助20000元,给予曾一经济赔偿3000元。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选择了和平分手,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工作都表示真心的感谢。(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