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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分权分段”机制促高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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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晚东 曾璋  发布时间:2012-11-22 09:25:22 打印 字号: | |
  又近年底。按理说,该到了平江法院执行局“热闹非凡”的时候。但今年,这个局面却悄然有变。执行局几个办公室竟稍显冷清,在家的执行干警有条不紊的整理案卷,上门来申请执行的人更是三三两两,以往申请执行人“爆棚”、执行干警忙的不可开交的热闹场景不再。

  “这是我们‘科学分权、合理分段’的执行机制起了作用。前面的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均衡的执结,到了年底,自然就没有多少积压的执行案件,不需再打突击仗了。”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童愿坚脸上写着一丝得意。

  今年来,平江法院为强化执行工作效能,改变年底突击结案的局面,从抓执行队伍分权配置着眼,从科学划分执行流程入手,确权确责,分段分工,着力打造高效执行的“流水作业”。

  首先是科学分权。该院打破了以往“一案一人包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对执行权适度分解,既相互配合、相互承接又相互制约。将执行裁判权、实施权分离。设立了执行裁判庭,负责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管辖权等事项,有效防止各种案外因素对执行案件的干扰。执行实施权方面,将执行干警分成财产调查组、执行实施组和监督结案组三个小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同时将执行实施权、执行监督权、委托评估拍卖权、执行款物管理权严格分离,分别由执行局、纪检组、司技室、行装科四个职能部门行使,全面实现了分权制约的要求,规范了执行权力运行。

  其次是合理分段,将案件执行变成“流水作业”。案件受理后,首先由财产调查组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银行、土地、房屋、车管等信息,快速查控被执行人主要财产。然后由执行实施组跟进执行。财产执行后,对执行财产委托评估、拍卖、变现价款的分配、财务的移交等事项与司技室、行装科及时衔接。

  最后,结案监督组对执行报结的案件严格把关。为细化工作责任,该院将工作任务量较大的执行实施组进一步细分成三个小组,按全县地域范围包片执行,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转。

  通过推行“分权分段”的执行机制,今年来,平江法院已执结案件447件,化解了山西路桥公司拖欠张某等6名民工工资案等一批久执不结的“骨头案”、“钉子案”,实现了高效结案、均衡结案,及时有效地兑现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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