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司法宣传、信息、调研三项工作均排在岳阳市法院系统前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也有一定的影响。2012年,该院干警撰写法学论文39篇,有15篇在《湖南审判研究》、《法官论坛》、《法制周报》等发表,有18篇在各级各类论文比赛中获奖,有两篇分获全国法院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二、三等奖,并成为全国14个获组织奖的基层法院之一。该院还被省高院定为调研工作基层联系点,承担了省高院一个调研课题,完成了省高院两个专题调研,并自主开发了两个课题项目,正在与清华大学商谈合作承办一个调研课题,被省高院、岳阳中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注重提高认识。一是组织保障有力。调研工作形成了院长亲自抓、主管院长具体抓,研究室着力抓,调研员全员参与的“3+N”大调研格局。二是成立调研机构。该院率先在岳阳法院系统成立了研究室,编制单列,配备了三名专职调研员。三是建立和完善了调研工作“5+1”工作制。即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任务分解制、目标考核制、奖惩兑现制,调研成果100%转化运用。调研工作在纳入年终综合考评的同时,也是全院唯一进行单独考核的项目。
二是注重整合力量。一是舞好调研龙头。该院从教育系统选调一位政治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教师进入研究室,并于正式调入后仅半年便提拔为研究室副主任,专门负责协调调研工作,舞活了调研龙头。二是训练“特种部队”。启动“特种兵”培训计划,探索抱团作战模式,开展周末法律沙龙等调研培训和法律交流活动,将每一个调研员训练成“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既能单兵作战,又能抱团作战,既有独斗勇气,又有合作精神的调研“特种兵”。我们让8个调研骨干每人分别负责协调两名调研员,组成三人一组的调研团队,以调研小组为单位,按“1381”模式全面推进调研工作。即每次调研任务下达后,每名调研员单独完成1篇论文,三人推选一篇优秀论文,八个调研小组评选出8篇优秀论文,然后全院24名调研员集中评议,集体修改,形成一批优秀论文推荐发表和参赛。课题项目则采取“1831”调研模式,即全体成员集中研究、讨论,8个调研小组负责人集体确定课题结构,每个三人小组负责一个子课题或1—2个章节,最后形成课题报告初稿,集中修改定稿。三是激发战斗热情。战斗力是打出来的,该院调研工作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拉新兵,打硬仗,领导有方,将士用命,每个调研员都积极申报,主动承担调研任务,培育勤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出大成果的良好局面。
三是注重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建立了调研专项经费制度。凡通过立项的课题,设立调研专项经费,根据承办课题的级别和工作强度分别下拨5000-2万元不等的课题经费,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二是物质上予以重奖。凡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者每篇(次)奖励1000元,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者每篇(次)奖励2000元,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评选中获优秀奖者奖3000元,获二、三等奖者奖5000元,获一等奖者奖1万元。近三年每年用于调研奖励的经费都在16万元以上,该院干警平均工资福利才3万余元,优秀调研骨干基本上可以达到5万左右,有一名调研员达到了7万余元。三是政治待遇上予以激励。在评优、晋级、晋升时作为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调研任务,排名末位者取消一切评优、晋级资格。
四是注重锁定目标。在撰写论文时,调研员人人都瞄准全国大赛的一等奖,人人都有拿大奖决心、信心和勇气,人人都有“唐吉诃德式”的精神和精卫填海的倔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虽然并非每个调研员都能在全国拿奖,每篇论文都能在大报大刊发表,但几乎每一篇由研究室确定推荐的论文都能找到适格的归宿,在各级发表或获奖。我们在开展课题研究时,总能积极主动申报上级法院的课题,主动衔接和承担非任务性调研任务,并自主研发院级课题和法院与法学院院院合作课题。今年,在成功申报省高院《关于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执法与社区矫正衔接问题的调研》的调研课题外,还自主立项,承办《民生司法实务研究》、《人民法庭功能研究》等院级课题。我们在合作交流上,坚持向法学界权威人士学习、请教、合作,我们除多次到省高院研究室向邓志伟等老师请教外,还与徐昕、何帆、谢佑平、郭世佑、易延友、张步洪等国内著名法学家长期保持密切交流,聘请他们担任该院调研工作顾问,大大地扩大了该院调研员的眼界,提升了该院调研员的素质。在成果转化方面,我们将论文和课题除推荐发表、评奖外,还积极应用到审判实践中,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并拟将承担的省高院课题和自主调研课题成果公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