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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科学发展观对基层法院均衡结案的推动作用
---以中部地区某基层法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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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强 曾璋 邓小芳  发布时间:2012-12-17 08:39:52 打印 字号: | |
  均衡结案是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一个概念。近几年来,均衡结案虽然屡被提及,但由于既没有具体的实施规定,也鲜有系统的理论研究,法院普遍处于探索阶段。特别是在基层法院,很多干警对均衡结案的提法较为陌生,均衡结案还停留在跟潮流、喊口号的阶段上,推行效果不容乐观。“一月歇过、二月混过”和“阳历年前拼命结案,阴历年后放松消遣!”等现象在基层法院还非常普遍,不仅直接影响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损害法院形象和公信力,也严重威胁到法官的身心健康,影响法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基层法院应如何正确认识均衡结案的要求,该采取哪些措施将之作为提升法院审判管理水平、促进司法高效公正的有力武器,笔者试从以下方面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均衡结案的含义及意义

  均衡结案是指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规律,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合理分配审判时间,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案件,避免人为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干扰,实现各月结案量数量波动较小,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案件收结动态平衡与存案量相对稳定。

  均衡结案的核心是合理配置有效的审判时间、人力资源和案件数量,让时间、人力、案件三个要素能紧密结合,均衡发展,协同推进,使资源的要素功能得以最大化的发挥。从时间上看,要解决好一个工作年度内结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结案数大起大落的问题,既不要突击结案,影响审判质量,也不要浪费审判时间,拖延不结,防止出现案件多时低质量、案件少时低效率的现象;从人力配置上看,要充分考虑法官能力水平的差异,考虑干警类别的影响和影响办案的各种人为变数,充分发挥法官的能动作用和业务特长;从案件上来看,要充分考虑案件的数量、类型及难易程度,合理分配到庭室及个人,做到工作强度相对平衡。

  均衡结案是调动基层法院和广大审判人员办案积极性,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审判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杠杆,对促进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影响基层法院均衡结案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收案时间不确定。基层法院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立案数很大程度受到农耕作息的影响。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由于所处山区老县,所受理民事案件基本以离婚案为主,农闲时节大部分农民都外出打工,这段时间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相对要少。很多山区路弯坡陡,受季节性天气影响,交通事故等一部分民商事案件也带有节日性或季节性。传统风俗也有影响,农村群众一般不愿春节期间缠于官司,这段时间案件起诉率降低;而基层法院干警春节期间也基本忙于走亲戚和调整休养,进入工作状态较慢,也影响办案率。

  2、考评机制不科学。受以年度结案率为审判效率的传统考评指标影响,有的法院为追求年终结案率指标数据排名,不惜背离审判工作规律和违反程序法规定,千方百计提高结收案比,有的12月份甚至11月份就控制立案或干脆不新立案件,有的年终前突击结案,有的将在手难案搁置不问,挑肥拣瘦、避难选易,致使一些疑难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信访等问题,给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造成被动。就笔者所在法院近4年来的收结案件统计报表来看,由于每年10月份是基层法院年度考评收总的月份,为达到结案率等指标的“美观”,往往该月结案数及各项数据指标会猛增,多者甚至达到最低结案数月份的5倍;为应对季度考评,每季度末即3、6、9月也是各月结案的峰值。收结案率最低月份只有40%左右,最高月份超过90%。

  3、 资源配置不合理。一是时间资源分配失衡。基层法院或庭室普遍缺少科学的整体办案规划和办案计划,办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结案数大起大落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人力资源分配失衡。基层法院在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往往审判力量还没有最大限度地充实到审判一线,有些法院办案人员甚至不足全院人员的一半。三是案件分配失衡。缺少科学的分案机制,有的法庭案子“多、难、杂”,有的法庭案子“少、易、简”,有的法官疲于奔命,有的法官喝茶看报,造成法庭之间、法官之间“闲忙悬殊、苦乐不均”的局面,严重影响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4、均衡意识不强烈。一是有的基层法院领导不重视均衡结案,缺乏均衡办案意识,对“上”负责思想较重,想尽一切办法提高结案率。二是有的基层法院法官工作作风拖拉懒散,积习难除,缺乏效率意识,严重影响审判效率。而对法官的绩效考核中,也是奖多于罚,对拖拉办案、延期审理的行为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措施。 

  5、操作细则不明确。对审判运行及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操作细节从法典中难以找到,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运行机制,如审判过程中何时传唤,何时开庭,何时合议,何时送达,执行中对执行过程的具体化也没有规定,这些必然造成审判执行过程中弹性较大,审判员、执行员接收案件后自然有先后难易之分,不能统筹安排,造成人为的随意性,甚至案件拖拉。 

  三、科学发展观思想与均衡结案的联系及对均衡结案的推动作用

  均衡结案与科学发展观的内在本质相同。均衡结案涉及审判管理和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这些线、面工作虽然看上去层面不同、角度相异,但它们又关系密切,环环相扣,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和服务法院工作的整体。因此,要有效推动均衡结案,必须总揽全局、统筹谋划、科学调度、均衡发展,将科学发展观思想作为均衡结案理念的指导思想和核心要义,以科学发展观思想统领均衡结案的各项举措。

  要实现均衡结案的科学发展,就要充分遵循审判执行的内在规律,以公正高效为中心,统筹个体法官、审判部门、整体单位之间,统筹月度、季度、年度之间,统筹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制定符合审判工作运行机制的管理模式。要坚持以法官为本、以当事人为本,充分调动和挖潜法官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以个体法官、业务部门时空的良性“小循环”,成就整个法院诉讼的良性“大循环”,从而确保在质量和效率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同时也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科学发展观的中心思想是全面统筹,具体来说,要从四个“统筹把握”上推动基层法院均衡结案:

  1、合理分配是基----在均衡资源配置上统筹把握。

  一是均时---统筹时间分配。要建立审判态势分析研判机制,审管办要根据所辖地区案件的综合信息,提早调研、提早预判本院的案件升降态势,早部署、早准备。根据案件数量变化规律,充分考虑每季、每月的办案时间,考虑节假日等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统筹安排全年的办案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月度、季度办案任务,实现全年均衡结案。同时,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要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每月办案数在任务基数的正常波动范围之内,做到每月、每季度的结案数、审限内结案率相对持平,年初、年中、年尾持平,长假、酷暑、酷寒所在的月、季与平时的月、季持平。在受理案件相对较少的1至4月份,要统筹安排调研、会议、培训等工作;在受理案件相对集中的5月至年底阶段,要集中精力全力办案。

  二是均人----统筹人员分配。加强审判运行状况分析,及时发现力量薄弱的审判环节,合理调整有限的人员力量,优化审判力量布局,向执法办案第一线倾斜,向案件较多、压力较大的部门倾斜。凡有审判资格的干警,应尽量放到执法办案第一线,尽可能使审判力量配备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基本相当。要打破专业限制,跨部门协调,将案件量少的部门法官借调到案件多的业务庭审理案件。要加快对法院干警的分类管理,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科学地配置法官、执行人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要求分管领导及业务庭庭长主动承办案件,以身示范,形成全局一齐动的局面,鼓励干警的工作干劲。

  三是均案----统筹案件分配。在案件数量上做到“削峰填谷”,在案件难易程度上实行“繁简分流”。加强立案庭与审管办的无缝对接,将立案庭作为全院分案的统一归口部门,合理分流案件,确保庭室之间在案件数量和案件难度上保持相对均衡,避免忙闲不均。对业务繁重的审判庭,采取案件合理分流、临时抽调人手、加快办案节奏、加班加点办案等方式集中攻难。在各审判庭内部,综合考虑案件数量、案件难度、办案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分案,力克“旱涝不均”。设定办案基数,按人案比分流案件,加强收结案的目标控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庭室和个人,在公正的前提下协调办案工作量,确保法官之间的审判任务量基本一致。

  2、科学考评是本----在均衡考评考核上统筹把握。

  一是明标---科学设定均衡结案的考评指标。在时间周期上,将以前单纯的年度结案指标改为科学合理地月度、季度、年度三项均衡结案指标,将三个层次指标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综合考量,实施对全年办案任务的动态监控。在对象上,既要考核业务庭室,又要细化考核到法官个人,还可对人员固定的专业化合议庭进行考核。在具体内容上,改以往的“结案率”指标为更为科学的“审限内结案率”指标,增加“均衡结案率”的考核指标。

  二是明责---深化对均衡结案的绩效考核。将均衡结案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把实现均衡结案作为部门目标责任状的重要内容。完善“双百分考核”办法,把均衡结案能力作为衡量干警司法能力和庭长综合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的分值与权重,记入干警业绩档案,并对每名干警均衡办案情况实行月公布、季分析、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特别重视中层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单独对审判业务庭中层干部均衡结案的各项数据进行通报,从整体上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带动全院法官均衡结案的积极性。

  三是明制---完善均衡结案的激励机制。要制定《均衡结案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人员责任,对作风懒散,审判绩效差,不思进取的人员,依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对均衡结案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者法官给予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在评优评先或者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反之,则予以批评或者延缓晋级等,以有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促使均衡结案良性循环。同时积极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赛出结案均衡、办案效率高、质量好、效果佳的优秀法官,在晋级晋职考核时列入考核标准。

  3、操作细则是纲------在均衡结案手段上统筹把握。 

  一是提速-----简化审判诉讼程序。提倡民事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民事案件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立案,通过选择性纠纷解决机制和简易判决等方式快速处理;出现案情复杂,需要合议的情形时,再转为普通程序。严格规范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进一步细化简易程序适用标准,明确规定各类案件在审理中的主要环节时限,杜绝因审判人员对审判流程时限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考虑建立审判流程时间参考表,通过参考时间表对审判人员形成督促,潜移默化中推动案件办理提速,加快审判进程。

  二是提效-----狠抓审判流程管理。强化节点管理,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控,突出流程管理的精细化和实效性,把握结案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审限监控,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对即将超过审限的案件实行按月通报,被通报案件由庭长重点跟踪督办,查明不能结案事由,设法排除障碍,有效预防案件久拖不决。

  三是提质-----强化科技手段运用。 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来促进均衡结案的制度运行。基层法院要建立案件信息数据库,存储全面、准确的案件审判执行信息,使院、庭领导能够详细掌握各部门和每名法官均衡审判的动态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全面应用审判管理流程系统,实施电脑分案与人工分案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发挥该系统的多种作用。

  4、督查落实是要------在均衡结案督查上统筹把握。

  一是定心----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基层法院要成立均衡结案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亲自抓、亲自督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审务督察室、纪检监察部门和中层干部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均衡结案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均衡结案在法院审判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对于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审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强作风督查,狠抓庭审、出勤等各项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警拖拉懒散的作风,从思想源头上推动均衡结案。

  二是定力----强化均衡结案督查举措。通过定期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分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法院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审管办要每月发布案件质量评估分析报告,并将具体承办法官的收结案情况信息表送发分管领导及各业务庭长,加强监督和指导,激励法官对均衡结案的自觉性。审务督察员应对各庭室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庭长反馈,提醒相关人员及时报结案件。审管办及分管院长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乃至每一名法官的均衡结案状况进行检查分析,不能均衡结案的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限期达到要求。审管办不定期调研分析当前均衡结案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均衡结案机制的贯彻落实。

  三是定责----严格均衡结案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诉讼法规定迟延立案、迟延移送卷宗、人为阻滞案件受理、违规办理审限变更、人为原因造成案件长期未结等情形,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到违章必究、逾规必罚,使均衡结案工作落实有标准、完成有时限、考核有依据、追究有对象。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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