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岳阳中院20余名干警到市七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委员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意见、建议。
近年来,岳阳中院始终自觉主动和全方位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公正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报告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岳阳中院坚持定期报告与不定期报告相结合,全面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书面报告与口头报告相结合,每年除了认真做好法院工作报告外,在人大闭会期间,对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法院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活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均及时报告,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或队伍建设方面的情况,每年确定一项重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如: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执行清积工作的活动,使执行清积成效更为显著;同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中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请示意见后专门作出决议,使全市执行工作呈现出各方重视支持的有利局面。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代表联络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岳阳中院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变被动联络为主动联络、变单一联络为多样联络、变局部联络为整体联络,走出了与代表联络的特色之路。岳阳中院每年就重点工作的安排、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发放问卷、登门走访、赠送有关材料等形式,主动征求和搜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改进落实,及时进行反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使人大代表能够全面了解和监督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旁听庭审等方式,进一步密切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共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285人次、邀请旁听庭审1670人次、征求意见3256人次、邀请座谈1135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监督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岳阳中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遵循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加强专人督办督查,高效办理,主动赢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对人大交办的案件优先办理,坚持做到受理快、查处快、汇报快,保证人大交办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共办复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4件和人大机关督办件9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