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汨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件,该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四被告分别是湘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临湘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临湘市政法委原副书记兼稳定办主任,临湘市公安局原治安大队教导员。
为了体现对本案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推动阳光司法,汨罗法院邀请了岳阳、汨罗两级人大代表,岳阳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亚洲,汨罗市副市长付学文等相关领导听庭评庭,对庭审进行监督。临湘、汨罗两地公安干警及群众近百人参加旁听。本案由湘阴县检察院、岳阳楼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由岳阳市检察院指定汨罗检察院审查起诉。汨罗法院选定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阅卷审查一个多月,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和庭审安保预案,确保了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威严有序。
庭审结束后,岳阳市人大代表黎柳平谈到:“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庭审,这次庭审的准备充分、仪表规范、程序合法,既彰显了人民法院惩治贪污腐败、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也表明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实现司法公开、公正的决心”。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导还就如何推进阳光司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效统一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