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近日,岳阳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四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同志任组长的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深入动员,全面部署。
《规定》从六个方面,共二十四项具体要求出发,全面推进改进司法作风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坚持司法为民;二是推进司法公开;三是扩大司法民主;四是切实精简文会;五是严格审判纪律;六是厉行节俭自律。要求所有干警改进办案作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和完善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建立诉讼“绿色通道”,简化审理程序,规范庭审语言,持续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司法亲民活动;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各项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庭审网络直播制度,推行公众开放日等;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开短会、行短文,节俭办会;精简文件、简报,提高文件质量,推进无纸化办公;严格审限管理,遵守司法礼仪;改进调研作风,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压缩经费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配车和公车私用。
目前,该《规定》已转发至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并要求各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