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6日全国法院“双优”暨办案标兵评选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和岳阳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柳春龙分别获得 “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为全市法院工作再上台阶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此次表彰评选活动的入选条件非常严格。“全国优秀法院”,除了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等条件之外,必须曾经荣立集体一等功或获得过省级优秀法院及同等荣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除了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高等条件之外,必须多次立功受奖,社会形象好。
此次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的君山区法院,近年来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司法政务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案件质量、司法绩效、民意测评等在全省基层法院当中排名前列。特别是紧紧围绕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距离、零违纪”四个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案件质效大幅提升,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文明单位”、 “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先进集体”、“全省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园林式单位”等。2012年12月19日,该院被湖南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柳春龙同志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已经奋战了十四年,先后审结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1000多件,连续多年被评为岳阳中院“办案能手”,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柳春龙同志多次被评为岳阳中院“优秀共产党员”、“优岗”、岳阳市直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优秀政法干警”、湖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岳阳市“优秀法官”等。
成绩的取得代表的是过去的辉煌,全市法院系统干警以榜样为力量,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公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