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可在基层法院,见多了剑拔弩张的男男女女,拼死要挣脱婚姻的牢笼的迫切表情,两个人欲鱼死网破,倒不以为奇,但把代理律师也牵扯进来,我却是第一次见。
2012年的最后一天,我正坐在办公室整理文件,只见几位妇女和一位认识的律师走了进来。我不以为意,只略略点头,问她们找谁,律师代替她们说找某法官。我说法官不在,顺势抬头一看,这律师额头上一个小洞,上有血迹,平时戴的眼镜也没有了。随口一问,你的眼镜呢。他便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原来他代理了一个离婚官司,委托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妈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起诉人得知后,带了一帮婆婆姥姥到律师办公室打了他一顿,将他脸抓破了,还把眼镜不知打到哪去了。这群人硬说这委托人与律师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说得有鼻子有眼睛,让人有嘴都难以分辩。旁边一个年轻女子说自己是委托人,并告诉我另一个老年妇女是被告的母亲,正是她打了这律师,还将眼镜打飞了。看到这情形,我只得听从律师的建议,将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找出来,由律师当着被告母亲的面撕毁。我以为事情至此可以告一段落,没想到,过了一个周末,被告母亲又来到法院,逢人就说律师与委托人有不正当的关系,让法院同事不堪其扰。
婚姻本是家务事,俗语说家丑不可外扬,离婚本不是多值得炫耀的事情,还向自己妻子身上泼脏水。不论两人曾经是否爱过,毕竟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至少她是两人婚姻生活的结晶。如果想好好过日子,就应该将自己温暖的一面展现出来,把妻子拉回家里。一味地由着自己性子做一些自以为能够威胁到妻子的行为,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理性地对待婚姻吧,它是两个人的事情,是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的结合,而不应是儿戏,更不应该牵连无辜的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