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农民工意外事故身亡 法院千里执行还公道
分享到:
作者:陈中伟 陈海清  发布时间:2013-03-13 10:27:45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为我儿讨回了公道!”3月13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3万元执行款送到了该县湘滨镇的老熊手中,这位去年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花甲农民不禁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去年年初,老熊24岁的儿子来到了同乡杨某在广东省佛山市所办的某五金厂打工。当年8月23日,小熊在为工厂送货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老熊得知后悲痛欲绝,遂组织亲戚、邻居等数十人前往佛山讨要说法。经当地镇村组织的调解,老熊与工厂的法定代表人杨某达成了由杨某分期分批赔偿17万元的调解协议。然而,杨某在支付了5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继续赔偿。老熊无奈只好诉诸法院,湘阴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了双方调解协议的效力,并判决杨某支付剩余的赔偿金及违约金13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杨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其每次都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无力履行,后来干脆避而不见。法官调查了各银行、车管、房产等部门,均未发现其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又赶到佛山杨某原来经营五金厂的的地方,发现这里已没有五金厂的踪影。据厂房的房东介绍,他与杨某的租赁合同于2011年12月到期后就没有续租。通过查询当地的工商登记部门发现该五金厂于2011年底就已经注销。

  正当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之时,老熊提供的一个线索引起了执行人员的注意:杨某有一个哥哥在湘阴县某行政机关工作。据杨某的哥哥介绍,杨某在小熊出事的当年就将五金厂转让他人,自己则来到佛山另外一个工厂打工,工资并不高。执行人员决定以此作为案件的突破口,一方面多次做熊某哥哥的工作,要熊某回来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将杨某的近况告知老熊,让其心里有个底。接着,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起来进行协商。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同乡,执行人员还要请了当地的乡村干部参加调解。经过反复的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