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兴冲冲赴美女之约 憨溜溜落贩毒之网
分享到:
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13-03-21 08:25:37 打印 字号: | |
  小冰(化名)的行将踏错始于自己对周周(化名)的好感,他以为美女老乡周周也对自己有点意思,却不料美女只是利用他“帮个忙”,而这个“忙”换来了小冰十一年的监禁。

  2006年,小冰在深圳龙岗一家具厂打工时,与湖北通城籍女子周周相识,因为地域相连,两人便以“老乡”互称,小冰对周周一直很有好感,尽管后面工作不断变换,老乡中渐渐传言周周参与了“粉”,但两人仍是时常联络。

  2012年9月27日,周周联系到小冰,要求小冰前往广东省汕尾市内湖见面,并请求小冰帮其带一点货回岳阳,并许诺报销路费。到达内湖后,周周盛情招待了小冰,晚上将其安排在旅社住宿后,周周便离开了,小冰心中还颇为失落。第二日上午,周周与同伴驾车来到旅社门口,陪着小冰吃完早餐,在到岳阳的大巴车快到时,周周安排小冰从车尾箱中搬下一个纸箱,紧接着交给小冰一个化妆品袋子,说袋子里有一百个货(指冰毒),要小冰带回岳阳,并承诺事成之后给他1000元酬金。小冰没做太多考虑便上车了,经过近20小时的车程后,小冰在岳阳县新墙镇十二公里十字路口下车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民警在其化妆袋子里搜获两包白色晶体状物品,净重99.7克。经鉴定,从白色晶体状物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鉴于小冰属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情节及其归案后的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