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时节,细雨如丝!
岳阳中院民一庭法官冒雨前往岳阳楼区郭镇乡畈中村对一起因征地补偿引发的土地租赁纠纷进行调解。
2000年5月,岳阳楼区郭镇乡畈中村村委会与张某签订《租用土地协议》,张某于2004年5月将该土地转租给袁某,袁某在该土地上修起养鸡、养猪建筑,经营至今。2012年年初,因市政工程,政府对该土地进行征收。郭镇乡畈中村谢、贺两组村民以该土地归两组所有,村委会擅自发包合同无效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收回土地。双方就合同效力及补偿款应归谁所有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严重影响市政工程顺利进行。陈军、邵莉茜、许进等法官为妥善化解矛盾,顶风沥雨,在简易农舍现场开庭,组织调解,经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达成初步方案。
近几年来,岳阳中院民一庭创新管理,能动司法,采取就地办案、案外调解等措施,注重对基层群体性案件的调解;加强诉调对接,注意从细节寻找调解机会、从细处发现不稳定因素、用细致工作化解矛盾,认真诠释为民司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