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与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机关干警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汨罗法院以“八个坚持”为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工作日院领导全日制接待制度。即坚持和完善院长信访接待制度,每周一由院长在立案接待室值班接待,周二至周五分别由分管业务副院长轮流值班接访。
坚持诉讼当事人的约访制度。任何涉案当事人在立案、诉讼、执行中,可以到立案信访接待室约见案件承办法官、所受理庭室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院长,被约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坚持院领导包案制度。对在诉前及诉讼、执行中当事人有特殊情况(涉及稳定,反映案件拖延处理)的案件,明确由主管院长“包案”,即负责全程督促立案、开庭、判决、执行,并参加主审(主执)案件,待案件审(执)结后,由主管院长专程答复当事人,每位主管院长每年包案不少于三件。
坚持联系基层群众的司法亲民活动。院机关各业务庭、局在主管院长统一带领下,每个单位联系一个社区、一个乡镇、一个企业,明确有专人联络。每年至少要组织干警到所联络的社区、乡镇、企业走访一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次,办好一件实事。
坚持对特殊群体诉讼案件诉讼费(执行)的缓减免原则,即对涉“三农”案件、追索“三费”案件及涉城市“低保”、农保“五保”、特困户、老年人权益等案件,一律免预收诉讼费。
坚持庭审进乡镇、社区活动。机关各业务庭每年必须在涉案的乡镇、社区当地开庭一至二场,通过以案示法、就案讲法,宣传法律、政策。并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力争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坚持发挥形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在已选拔使用人民陪审员基础上,聘请一批特约形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企业老板、乡镇群众),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特约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坚持违反工作作风建设黄牌警告惩罚措施,对干警在工作中违反纪律、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当事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懈怠处理情节较轻的,一律予以黄牌警告,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
自3月中旬开始,该院已全面铺开了“亲民大走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