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阐明:“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习总书记的讲话令人鼓舞、令人振奋。联想到我们人民法院担负的任务和工作实际,深深感到人民法院在实现中国梦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负有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之一就是司法为民。
人民法院在助推中国梦中,必须结合自身职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是否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打造爱民、便民、利民、亲民的良好形象,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在思想观念上体现司法爱民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要全面践行群众路线,就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也正是群众路线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体现。全面落实司法为民,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做到司法为民,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中央的八项规定,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把人民群众当做亲人,当做老师,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架起司法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桥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法院的司法关怀。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诉求,不仅要求获得公正的判决、讨个说法,不仅要求有效实现权益、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对司法程序、司法行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作风等各方面都极为关注;他们不仅用法律标准去评判审判结果,而且还用社会道德、民俗习惯去加以评判;他们不仅要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而且还积极要求实现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等。我们要应对这些方面的新变化,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
坚持司法为民,必须体现在实际的工作措施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召开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讨论会上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必须结合审判职能,建立和完善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救助、信访等各个阶段的为民、便民机制。一是在立案便民上要有新作为。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二是在案件审判上要有新举措。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完善小额速裁制度,拓宽巡回审判范围,继续坚持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制度,探索纠纷多元解决,强化均衡结案管理,开展判后答疑、带案回访活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数字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和司法信息的公开,让司法沐浴在阳光之下,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在为民执行上要有新突破。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探索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执法新机制,确保司法为民最终落到实处。四是在信访接待上要有新建树。今年我院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配备了两名信访专职人员。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完善院长接访制度,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倾听和回复,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回,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五是在司法救助上要有新拓展。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鼓励法官送法上门,到群众的堂屋、禾场里开庭审案,继续坚持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
三、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在办案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党的十八大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任务,任务非常艰巨。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用公正的裁判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自己新的贡献。为此,法院干警应紧扣审判工作中心,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秉公执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特别是与人民利益切身相关的住房、医疗、子女抚养、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确保人民正当利益的合法维护。
在严格依法办案过程中,要努力实现“五个统一”:一是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二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实现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统一,四是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五是实现案结与事了的统一。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在工作作风上体现司法亲民
人民法院要做到司法为民,首先要确保自己有司法为民的能力。我们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着力点,以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以为民司法为方向,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今年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三大活动”:
一是开展“思想大讨论”,培育“六种精神”。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全体干警中培育创先争优精神、配合协作精神、勤勉好学精神、清廉务实精神、攻坚克难精神和勇于担当精神。二是开展“队伍大整训”,建设“三型机关”。即整学风,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整作风,大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整廉风,大力建设清廉型机关。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提升“五种能力”。要通过开展审判实务技能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庭审观摩会、审判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岗位大练兵,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开展以上“三大”活动,一方面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坚持从优待警,把院班子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具有战斗力、凝聚力的领导集体。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以“四大建设”为平台,即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不仅强调要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司法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又强调要学习司法礼仪,从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开始,为人民群众营造亲切和谐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提升司法的满意度。更要学习廉政意识,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和责任,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公正审理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法院的公平正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