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育于执行中,你们这种做法很好!”4月15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在该县三塘镇执行一起非诉行政案件过程中,经过法官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终于促使被执行人老刘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据了解,湘阴法院在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注重情理法教育,尽量避免立案后就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耐心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做细做实心理疏导工作,督促他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走出了一条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结合的新路子。该院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执行中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通过阐法析理和面对面的交流,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与行政部门协商解决争议,自动履行义务;对于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法官适时介入,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协调解决争议而执结案件。
据统计,该院今年一季度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2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解决的59件,占81.9%,无一起因非诉执行案件而引起信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