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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法院:念好维护公平正义的“三字经”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工作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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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4-15 16:54: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笔者走访了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该院2012年被湖南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在采访中,君山法院念好维护公平正义的“三字经”,给笔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以人民满意为追求,践行“三项承诺”

  君山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把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首选标准,全方位打造公正高效、便民利民、廉洁文明的绿色通道和服务窗口。2007年11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小勇代表君山法院首次在君山区人大会上作出司法为民的“三项承诺”,即: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而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执行不公而得不到有效保护。为兑现“三项承诺”,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完善审判管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主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近5年,该院在全省政法队伍形象民调排名中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先进行列。其中,2012年下半年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5位。

  该院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信访难“三大难题”,作为践行“三项承诺”的切入点,实行重点突破。一是根治久拖不决。规定法定审限的50%为院限,在院限内结案的予以奖励,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不奖不罚,对超过法定审限仍未结案、且未依法获准延期的,予以处罚。二是防止审执拖延。推行立审执联动机制,案件立案时,就考虑到审判,审判时先考虑到执行,执行时就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得到实现。2012年5月,一起历时历经二审维持、涉及19户渔业养殖户渔池财产损失赔偿纠纷系列案进入执行阶段,君山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就派遣执行小分队赶赴河南,仅用5天时间,对被执行人的90多个帐号采取措施,足额扣划执行款300多万元,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三是遏制越级上访。确立“君山事君山了”的办案和信访工作目标,坚持有理推论,坚持首问负责、领导包案责任制,畅通立案信访渠道,依法妥善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同时,深化各办案环节的息诉息访工作,随案发放监督卡,及时改进工作,切实做好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2008年,君山区108户棉农赊销100多万元棉花给经销商杨某,一直没有拿到货款,年关将至又遇到百年不遇的冰冻灾害,棉农情绪非常激动,君山法院受理该案后,快审快结,办案干警顶着严寒,先后十多次赴长沙,通过与多部门协调,启动省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依法冻结了杨某在长沙某纺织厂的债权,仅用三个月时间,将棉花款全部执行到位。

  该院近五年来各类案件当天立案率达98%,院限(法定审限的一半)内结案的案件占70%,全院无一起案件超审限,执行积案已全部清理执结完毕,新收案件的实际执行率达到97%以上,信访总量下降了90%以上,无一当事人赴省进京上访投诉。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63.5%,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8.25%,共依法审理涉及民生民利以及“三农”案件1972件,依法缓交、减免诉讼费500多万元,实施司法救助95万多元,惠及困难群众1500余人,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该院以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践行“三项承诺”。

  向案件质量要公正,设置“三道筛子”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司法是否公正。为提高案件质量,君山法院创新设置“三道筛子”,即导诉分流、案件报告、拟判案件质量评查三项制度,将可能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因素,尽量予以过滤、剥离,确保审判程序和裁判、执行结果公正,让当事人服判息诉。

  一是实行导诉分流。对各类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一批,通过庭前速裁处理一批,只让少数疑难案件进入审执庭局的办案流程。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建立大要案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特困群体等16类重大、疑难或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承办庭局均应及时填报大要案件报告单,实行信访等级评估,提出工作预案,进行能动司法,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实行拟判案件质量评查。在审判委员会下设立案件质量审查小组,每周定期集中讨论案件拟判意见并提出处理建议,依法把好案件质量关。同时,坚持案件质量“四级评查”制度,每月进行考核通报、排名到庭局和法官。实行差错案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讲评制度,不断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从2008年11月以来,君山法院的案件质量连续53个月实现了“零差错”,其中18个月无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据悉,这在湖南省法院系统也是罕见的,他们抓审判管理的经验做法先后在2010年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研讨会上和2011年湖南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上作了典型推介。

  把廉洁的基石筑牢,坚持“三严三防”

  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君山法院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三严三防”。

  严格廉政教育,防止思想防线失守。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将专题教育、日常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每年开展1-2次专题教育或专项整改活动。在审判办公大楼内,司法公开栏、院务公开栏和电子公告栏中,廉政制度、警示标语随处可见,走廊两旁悬挂着各类法律名言和警句的匾牌,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和院史陈列室,印制了廉政日历和廉政工作日志,开展了“读书思廉”、“家属助廉”、“励志自廉”和“红色旅游促廉”等廉政主题活动。严格法纪监督,防止审判权力失控。一方面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司法公开透明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和司法委托中介工作,推行裁判文书上网。一方面加强行为监督。认真执行“一方退出”回避机制、加强对《廉政准则》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法纪督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召开当事人、律师、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在全区范围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印制《廉政监督卡》,向干警家属发廉政公开信,任命7名老同志为廉政监察员,建立每名干警的《廉政档案》。严格制度管理,防止司法行为失范。努力构建预防腐败“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四不为”工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完善了以《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司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该院连续7年全院干警无一例违纪违规现象发生,2012年被岳阳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确定为全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于2010年10月视察时,充分肯定该院队伍是一支过硬的队伍。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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