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岳阳市、县两级人大内司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计生局、县人社局等11家单位“一把手”以及律师代表等26人参观法院,审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工作中,岳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正确处理监督和维护的关系,认真履行司法监督职责,依法维护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6件,审结136件,上诉10件,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19件,执结907件,没有出现一起暴力抗法、涉案上访事件。
坚持能动司法,注重采取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对瑕疵行政行为明确告知行政机关,敦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房屋登记、拆迁、土地、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保证依法公正审判的同时,充分关注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积极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和解释工作。三年来,行政案件撤诉率达90.5%,有效化解了“官民”矛盾。
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走访调研、法律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就东洞庭湖禁渔保护、路政稽查、城镇禁违拆迁等22项执法程序及适用法律疑难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深度交流,提高行政机关的行为质量与效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对行政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和通报。
岳阳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刘孟虎充分肯定了岳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表示市县两级人大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法院依法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当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与县政府等11家行政单位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成共识,这标志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正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