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晚玖月奇迹的一首《中国范儿》,令人荡气回肠,倍感豪迈。我想,作为法官,自然也应有法官“范儿”。
说起法官,人们就会想到“公平正义”、“道德智慧”、“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等溢美之词,就会想起“明镜高悬”、“明察秋毫”、“胜败皆服”等对优秀法官的古今写照,就会想起“包青天”、“海瑞”等传颂至今的清官形象。所有这些,是人们对法官职业的崇敬,更是对新时代法官的期待与希望。在实现法治的征途上,人们希望社会不公现象能在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里得到抑制和矫正,从而将更多的希望寄托于法官。而司法公正最重要、最基本的支撑,便是法官的素质和作风。古今中外,法官在解决具体纠纷过程中所体现和具备的作风、知识、素质、涵养等人格魅力,始终是征服民众的恒定力量和实现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法官在办案中的任何枉纵或偏倚,其影响都远远超过个案本身直至损害司法的信誉和权威。
古代法官形象典型的当属包拯大老爷,虽身为知府,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法官”。这是中国古代行政和司法合一制度所决定的。其作派是头戴乌纱,升得堂来,高高在上,三推六问,大吼其声,把惊堂木拍得山响,何其威风。西方国家的法官,则多为身著腥红色法袍,头戴卷曲假发,有的还架着夹鼻眼镜,温文飘逸,姿态优雅,连他们手里不时敲响的锤子,也似乎散发着无上权威,令人不无敬畏。
如今我国的法官,早期的马锡五亲民有加,自成一派,至今仍具现实影响力;当代的宋鱼水儒雅智慧,独领风骚,成为全国法官的一面旗帜。由此看来,人们心目中的法官“范儿”,至少要有一种威严,这来自于正者之形;要有一种魅力,这来自于善者之心;有一种高度,这来自于智者之虑。这种“范儿”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我们的司法生涯中千百次磨练出来的。但愿法治路上,匆匆前行的法官有实至名归的“范儿”,果如此,实乃国家之幸,民众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