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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遭 遇 “110”
——巡警的录像为留置送达提供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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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宏宇  发布时间:2013-04-27 13:06:59 打印 字号: | |
  4月初,我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丈夫杨某(原告)是本地人,妻子陈某(被告)婚后长期在外务工,夫妻聚少离多且联系很少,原告因而提出离婚请求。

  由于杨某自己也不知道妻子究竟在何处打工,为了及时将文书送达,我和同事带着杨某多方打听,最终得知陈某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打工,陈某与其大姐合租,仅获悉了陈某二姐出租屋的地址等信息。委托送达没有办法进行了,只有前往大良直接送达。

  4月17日下午,在原告的带领下,我和同事整装前往。经过3多小时的路程到达广州市,时值晚上7时50分。考虑到打工者一般回家过夜,白天上班时间,反而不方便找人,为了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送达任务,我们不顾疲倦,马不停蹄直接赶到大良镇。经过40多分钟的车程赶到大良。恰是华灯普照的时候,我们一路钻胡同拾小径,摸黑前往陈某二姐夫的出租屋。

  敲开房门说明来意,“二姐夫”很不耐烦,经过我们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后,“二姐夫”总算同意给我们带路。于是四人坐上二辆双轮摩托车,七弯八拐到了陈某大姐的出租屋,此时已经是晚上9时25分了。

  进门后,才发现陈某和她的父母、兄弟、姐姐、姐夫等8人都在出租屋内。我们说明此行虽然是来送达离婚诉讼法律文书,但是仍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互谅和好。为了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我们一边喝茶一边与陈某的父母拉起家常,交谈中杨某表明自己只要陈某与其和好,一同回岳阳,便愿意继续婚姻,陈某则表示一年后回去,更不同意离婚。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当我们在两人之间加紧周旋,以促纠纷得到完满解决时,陈某的家人开始数落原告不是,甚至陈某的哥哥以送达文书影响了他们正常休息为由,开始打110报警。在陈家人的发难下,无论我们怎么解释,诉讼文书遭到拒签,依法留置,被告又追赶到室外走廊上将我们拦住,并强行将诉讼文书塞给我们的公文包里,本想录像或者照相的方式作证,但屋内灯光暗淡,而且我们的手机照相的设备很落后,无法胜任。于是双方只得在走廊上重复以上动作,闹得情境非常难堪。快到晚上11时了,110巡警赶到,了解了情况,他们并没有不管闲事,还主动用手中的录像机将我们留置送达的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告诉我们明天来派出所取录像资料,并将我们带到了附近的宾馆休息。临别前我们向他们表示感谢,他们说这就是他们应该做的本职工作。

  这场难忘的经历告诉我,有很多人关心支持着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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