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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检查超载司机心虚 误撞执法人员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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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琼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9:29 打印 字号: |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严重超载并将在道路上进行正常执法检查的运管所工作人员撞成重伤。近日,岳阳汨罗市法院对这起恶性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3年1月6日14时许,被告人朱某某驾驶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安全运行规定且超载195%的湘A42635号货车,沿107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107国道1522KM+480M处时,因车子太重且制动系统本身存在问题,所以在其看见执法人员及时踩了刹车的情况下车子仍然未能刹住,将正在此处道路上拦截检查执勤、躲避不及的汨罗市交通局大荆交管站执法人员彭某某撞倒,造成彭某某左肾碎裂、脾脏破裂、多发性肋骨骨折并左胸廊塌陷、血气胸等,经法医鉴定系重伤。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某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在事故现场等候公安交警前来进行事故处理,并向公安交警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支付了被害人彭某某医药费1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95%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系严重超载,又未确保行车安全,造成1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朱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公安交警前来进行事故处理,并如实向公安交警供述了其交通肇事的事实,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汨罗市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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