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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建设司法公开窗口 树立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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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峰  发布时间:2013-05-13 08:07:48 打印 字号: | |
  近几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将司法公开作为其“深化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公开意识,着力在机制健全、领域拓展、载体创新上下功夫,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倾力打造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司法公开示范窗口,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建设立案公开窗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该院改建了立案信访大厅,设置接待室、调解室、休息室,添置了电子显示屏。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加强导诉、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等服务工作,公示《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须知》等诉讼指南。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并设置了导诉员,由导诉员引导诉讼,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使当事人了解掌握民事诉讼风险及诉讼权利义务等情况,正确及时行使诉权,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建设庭审公开窗口,全方位展示公平公正。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及公示制度,实行多环节联接的判后答疑机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每年判后答疑案件约为150件,无一上访。全面开展司法进社区、到农村、进校园的巡回审判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开庭,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近五年来共进行巡回审判480余场次,既有利于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工作,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尽可能全部公开,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建设执行公开窗口,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行“阳光执行”制度,建立执行沟通机制,公开执行干警电话,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征求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将执行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执行计划及时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不花冤枉钱,不跑冤枉路。开展见证执行活动,邀请申请执行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见证执行过程,扩大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知情度。

  通过狠抓司法公开工作,该院整体工作平稳推进,连续六年进入全市先进和全省优秀法院行列,先后获得“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受到上级法院、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平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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